摘要
职位数量: 43
招聘人数: 43
学历要求: 未知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4-27 16:00
工作地点: 泰兴
公告详情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医学人才,优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3日至2007年4月27日期间出生),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隶属关系为“镇街”)临床岗位,报考人员如具有岗位相应的中级职称证书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岗位相应的高级职称证书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表中专业条件按类别设置的,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泰兴市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确定。其他所需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具有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9月2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招聘信息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taixing.gov.cn/)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5年4月23日09:00—4月27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4月23日09:00—4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4月23日09:00—4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4月23日09:00—4月29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5年4月23日09:00—4月30日12:00
应聘岗位被取消考生改报:
2025年4月30日13:00—15:00
对改报考生资格审核:
2025年4月30日13:00—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7605005、0523-87605006。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 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 报名注意事项
(1)为用足招聘计划和择优选拔人才,报考人员报名时不填报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名称统一填写“泰兴市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待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和相同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通过公开选岗办法确定具体招聘单位。相同岗位根据岗位名称及招聘对象等条件分别确定(详见附件1)。
(2)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事项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及时电话咨询。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泰兴市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未同意或市组织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7)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是否核减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以及本次招聘计划的核减、取消和调剂方案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13∶00-15∶00。
(8)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9)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泰兴市文昌东路9号703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5月14日9:00-5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江苏省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taixing.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3-80735106、87664117。
(三)笔试
笔试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
根据岗位表笔试类别,笔试内容主要为:A类为临床医学综合;B类为中医学;C类为基础护理;D类(D1、D2、D3、D4、D5、D6、D7)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认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相同招聘岗位(“岗位表”,附件1)招聘名额合计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选数与相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合计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另外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组织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五)选岗
招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岗确定聘用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除选岗人员,总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为候补选岗人员。
考生选岗采用选岗大会的形式进行。届时,选岗人员和候补选岗人员应按照选岗通知要求准时到达选岗现场,否则视为放弃选岗或候补选岗资格。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分两批分别进行:首先由选岗人员对照岗位条件进行选岗,其次由候补选岗人员选岗,即对第一轮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候补选岗人员按选岗规则进行选岗。
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选岗人员)或候补选岗通知书(候补选岗人员)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每人只能在符合条件的空缺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岗位当场选定后,不得变更。
参加选岗的社会考生中,如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领取选岗通知书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选岗资格,责任自负。
选岗大会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体检
选定岗位的考生即为体检人选,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人选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2年3月27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20年3月27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2年3月27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2年3月27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3年度及2024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职责分工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应在2028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05005,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0735106、87664117,泰兴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3-80962205(泰兴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人社局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zwgk/bmxxgk/rsjtzgg/index.html)
附件:
附件2:泰兴市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1:泰兴市2025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0420.xls
泰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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